IPO开闸后,鲜有被否的,过会率极高,上市真的容易了,感觉“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了”。以前觉得可能被否的,都顺利过会了,多少老板期待这样的日子来得太晚了,他们欢天喜地。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6月公司净利润1,634.74万元,比2014年同期下降6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至6月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同比大幅下滑;还有未披露敏感事项的,均顺利过会。A股注册制后,看来股市风险将大增,企业质量会出现较大的下降,投资亏损的可能性大增。毕竟注册制放松了上市门槛,以前无法上市的企业可以上市了,泥沙俱下,投资者你可得睁大了眼睛,多研究,多分析,可不要让血汗钱打了水漂。根据Wind资讯,有1300多家企业排队、辅导上市,这么多企业嗷嗷待哺,希望投资者捧金支持,希望大家好运投到好企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在实物流转相同的情况下,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模式下的定价有何差异;扣除销售服务费后的直销毛利率和经销毛利率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买方信贷贷款期限、违约、计提担保风险准备金和买方信贷代垫款坏账准备等情况,补充说明是否充分预计买方信贷贷款担保的损失,是否充分披露相关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保荐代表人结合“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无订单库存商品增长较快的原因,库龄分布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并发表核查意见。
4、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发行人2015年经营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对2015年经营业绩的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股东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持股的具体情况和股权形成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权属纠纷等情形,是否为国有控股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国有股东认定的依据,是否取得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以及国有股转持的批复,发行人相关的国有股东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及其理由和依据;发行人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理由和依据,是否符合银监会2008年第3号令和银监会2014年第4号令关于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的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内部职工股的规范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是否都是内部职工持股,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具体法律关系和持股情况,是否符合发行人设立时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发行人是否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经[2010]97号)的有关规定规范并符合相关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程序和依据。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逾期贷款额的复合增长率较大幅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不良贷款额的复合增长率却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发行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的核查情况。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利润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中间业务发展相对较慢的原因,利率市场化等改革政策和互联网金融发展对发行人市场竞争环境和业务发展的影响,促进营业收入多元化拟采取的措施,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信托和资管计划收益权投资增幅较大的原因,相关投资是否符合监管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充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三)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2015年1-6月公司净利润1,634.74万元,比2014年同期下降6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2015年下半年经营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2015年销售收入和利润下滑的幅度,报告期毛利率和净利润大幅度下滑的原因,是否可能出现亏损;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以及经营的主要产品是否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在公司产能持续增加而业绩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增加产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公司的经营风险和业绩大幅下滑风险在招股说明书中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2011年10月第二次增资签署的相关协议及其签署主体、内容等的核查情况进一步说明并披露,发行人新引入的4家外部投资者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盛世高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蔡再华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和其他特殊协议或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等事项。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程序和依据。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的销售额增幅明显高于兄弟科技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发行人对兄弟科技销售定价的公允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和核查结论。
4、请发行人代表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结合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信用政策的披露前后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2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海南西环快铁于2015年12月30日正式运行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说明西环快铁开通对公司西线客运业务的影响,公司已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实际效果如何,相关风险在招股说明书中是否已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2012年向关联方转让房地产业务和保障房建设项目、三亚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等非经营性资产以及计提的用于支付员工合同补偿金的专项费用的原因,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与责任经营者签署的《车辆责任经营协议》及责任经营模式下的具体经营情况、经营管理、人员管理、经营风险保证金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等情况,对公司采取的责任经营模式进行说明。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对上述情况的核查情况,对公司目前的责任经营模式是否属于挂靠经营,责任经营人工成本与收益的税收缴纳情况是否符合税法等相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后公司客运安全运行情况说明公司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1、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旭硝子入股发行人时,相关作价因素及有关情况,旭硝子成为发行人股东及终止有关技术许可协议是否为一揽子协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9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截至2015年6月30日53,879.70万元贷款涉诉的原因及最新进展情况,并结合发行人信贷资产等级划分的具体内部流程、动态管理程序以及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诉讼案件涉及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充分性。
2.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2014年对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转让的决策过程,包括决策程序、是否经过评估、最终受让方情况等。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发行人股东存在的股份质押冻结情况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稳定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从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人员比例和人员重要性等方面,补充说明上述人员变化是否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3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就发行人前若干员工就职的北京大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海),(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未将北京大海作为一类经销商对待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北京大海等二类经销商实际承担推广、技术培训等市场开拓职能的核查过程,对报告期北京大海相关费用实际支出情况的核查过程;(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北京大海经销产品的最终销售的基本情况,包括最终购买单位、品种、数量和单价等,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最终销售情况的核查过程和结论。
(二)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发行人的告知函回复,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金额较大的物流设备制造、安装业务,大部分在1千万元到1亿元之间,主要项目建造、生产周期长,报告期1年以上项目数量占比56%,金额占比87%。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要项目平均的实施周期和跨年的情况;(2)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核算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6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徐从才先生任职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与太湖学院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就徐从才先生任职的独立性发表核查意见。
2、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发行人代理销售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开展上述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招股说明书未予披露上述事项的原因。
(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认定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依据和理由,发行人与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相关的解决措施和承诺是否有效,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柏贵之、杜建华、叶迎君等涉嫌犯罪的办理进展情况,具体涉及犯罪被提起公诉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是否涉及发行人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管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业务的持续经营的影响,是否构成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发行人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有效执行情况;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独立董事任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具备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职尽责。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采用成本加成或协议分成的模式开发中新科技城和苏通科技产业园等项目,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不同地域项目成本加成比例、协议分成比例的差异情况和土地储备情况,进一步说明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的定价依据、公允性以及该项业务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发行人对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项的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发行人转让其股权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列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2015年6月从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山东玲珑机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6.71亿元,评估溢价较高,前后两次评估报告关于是否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认定不一致。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山东玲珑机电有限公司产品主要向发行人销售以及两次评估和交易定价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前后两次评估报告关于是否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认定不一致的原因和出具不同的评估报告的依据,对标的公司的评估假设与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评估预测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标的公司的独立市场化的经营能力,评估预测未来经营业绩的依据和可实现性,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上述股权收购的定价依据以及评估方法的适当性、交易作价的合理性和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相关信息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子公司泰国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火灾的原因,泰国相关部门的调查结论,是否会受到处罚,火灾损失的明细情况、保险赔偿的进展、保险公司已确认赔偿金额及发行人因火灾而造成的或有损失以及对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建设等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美国、巴西、阿根廷、南非、墨西哥和印度等国家对中国发起过反倾销调查和征收反倾销关税的情况及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2015年1至6月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同比大幅下滑。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5年1至6月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风险是否已经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